关于转发学校《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化学与化工学院   本文创建于 2017年12月28日   次浏览

全体教职工:

为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现将学校《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请严格遵照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2月28日

附件:

校内各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、中央纪委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》精神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以下:

  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做到令行禁止。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2018年元旦、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,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。全校各级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自觉遵循“十个严禁”,即: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和团年宴等活动;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。

  二、强化主体责任,真抓真管真担当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,持之以恒抓好落实,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,严明纪律要求,防止不正之风发生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崇廉拒腐,树立良好家风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又要敢抓敢管,严抓严管,真抓真管,确保“两节”期间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。     

  三、强化监督责任,严格执纪问责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,从严执纪,紧盯“十个严禁”等突出问题,对违纪行为及时报纪委办公室。纪委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,对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,或发现问题不制止、不纠正、不报告者,将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严肃问责。

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,认真落实元旦、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求,将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。

  党政办公室 纪委办公室

  2017年12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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