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被确定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

作者:化学与化工学院   本文创建于 2016年07月08日   次浏览

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公布2016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(系)名单的通知》(陕教〔2016〕91号),我院被确定为2016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(系)建设单位,建设期3年。

上一篇: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开题工作安排   下一篇:2016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(第一批)